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福清率先跨越发展,经中共福清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福州市公开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福清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
2、福清市交通局总工程师1名
3、福清市建设局总工程师1名
4、福清市水利局总工程师1名
5、福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1名
6、福清市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1名
7、福清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福清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有关学科分类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计算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2007、2008、2009)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程序
本次联合公开选拔,由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福州市统一选派考官,福清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8:00至11月12日17:30。
2、报名地点:(1)现场报名地点: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清市一拂街114号市委机关大院组织部办公楼三层)。咨询电话及传真:0591-85163027。(2)网上报名网址:“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http://fqgx.1921.gov.cn/)。
3、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表可由报名者自行从“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下载打印,也可直接到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
(1)网上报名者可登录“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在线报名,并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一般是网上报名当日、最迟在次日上午完成资格预审工作)、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网上填写的报名表打印一式二份、加盖有关公章,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企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县级以上统计局出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证明)等报考职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任职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一并带到福清市公选办进行报名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视为无效。
(2)现场报名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企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县级以上统计局出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证明)等报考职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任职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福清市公选办报名。福清市以外的报名者可先将报名表传真至福清市公选办进行资格预审。
报名者须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相应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地来福清报名、考试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网上报名者须详细告知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由福清市公选办通知本人并发给笔试准考证。公选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10,不足的该职位不开考,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2、面试。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3、体检。每个职位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福清市公选办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提请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共福清市委常委会研究。
(五)决定任用
中共福清市委常委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干部考察情况和岗位职责需要,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中共福清市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
(六)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四、管理和待遇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监督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和福清市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并聘请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1-85239120
福清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1-85253750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福清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26日